2021年四级难度和往年
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今年的四级确实挺难的,12月份的更难。我是去年考的,没有这个幸运上考场,一览今年的考题。但是,我也知道了那些奇奇怪怪的考点,比如坎儿井,都江堰,属实是想不到呀。不过无论如何,四六级成绩都是按比例划分的,所以也不用过于担心,发挥正常就好啦。
太守相当于当今的什么官职?为什么
太守,从级别上而言,相当于现在的省一级党政一把手,即省委书记兼省长。
秦朝统一六国,实行郡县制,全国有郡、县两级行政区划,郡的最高长官称郡守,县的最高长官称县令。
汉代承袭秦制,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郡的最高长官仍称郡守,但到汉景帝时,把郡守改名为太守,从此太守成为郡一级最高长官的官职名称,与郡守的内涵完全相同。
在郡县制下,地方有两级行政区划,郡就相当于省,而太守(郡守)的权力相当大,行政、军事、司法一把抓,还能自行聘任下属,权力相当大,官秩两千担,与中央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驾马车”官秩相同,可见西汉太守的地位之高、权力之大,至少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长,或许还要加上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不过,从汉武帝开始,太守的权力开始收到制约,为了监督太守,防止尾大不掉和地方割据,汉武帝把原本在朝廷任职的刺御史(御史大夫的下属,官秩六百担)派到地方履行监督职责,并分天下为十三州,每州设刺史一名,刺史负责监督本州辖区内所有太守。
刺史一开始只是履行监督权,但后来被皇帝赋予的权力范围越来越大,甚至超过郡守(太守),俨然成为中央和郡之间的新一级地方行政区划州的最高长官。
这个时候,“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就相当于现在的“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划,此时的郡太守就相当于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以及中级法院院长、中级检察院检察长。
到东汉末年,州刺史已成为比太守更牛的官职,其地位、实权相当于几个郡太守的集合,但刺史的官秩仍然低于太守的三千担,直到东汉灵帝时防古制设“州牧”,把刺史官秩提高到与西两千担,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大员。
汉末三国的很多风云人物,如袁绍、曹操、刘备等人都做过太守、刺史或州牧,个个都是割据一方的大小军阀。
魏晋南北朝和隋唐初期,不同朝代和不同阶段下,地方行政区划的划分和名称反复调整,州、郡两个称呼来回变换,刺史和太守轮番称呼,显得十分混乱。
所以在唐肃宗时,朝廷明确地方行政区划为“州县制”,“太守”作为“郡”的最高长官从此不再是正式官名,但后世仍把“太守“作为一州最高长官的别称和尊称,如“刺史”,“知府”很多时候被尊称为“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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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太守是个非常常见的官职,许多历史上响当当的人物都是从太守做起,逐渐成为搅动风云变幻的大人物。在我国古代,太守就是一郡的最高长官,手握军政大权。那么,太守到底相当于当今的什么官职呢?
在秦朝建立之前,商、周都采用分封制,将功臣、宗族子弟以及上古圣人之后分封在首都以外的其它地区,从而展现天子对诸侯们的表彰,诸侯们也能够帮助君王治理天下,他们用定期朝贡的方式来对共主表示尊敬。
但这一制度实行前期还算和谐,商朝末年,诸侯之一的西伯侯坐大,并暗中团结其它诸侯。最终,在武王姬发的带领下,一支庞大的讨伐军战胜纣王,建立了周朝。周朝也是类似的情况,随着诸侯们势力的强大,群雄割据的场面愈发显现。
东周建立后,周天子的权威进一步被削弱,历史进入了以诸侯们为主角的春秋战国时代。到后来,周天子成为了名义上的共主,其它国家完全不将周朝放在眼里。公元前256年,周朝为秦所灭,结束了长达八百余年的统治。
秦朝建立后,为了避免重蹈商、周被诸侯灭亡的覆辙,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郡县制。在中央朝廷以外,全天下的行政单位分为郡、县两级,郡的最高长官叫做郡守,县的最高长官叫做县令,他们都由皇帝直接任免。这一举措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
根据《新华字典》的解释,郡守是“郡的长官,主一郡之政事。秦废封建设郡县,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为佐。汉唐因之;宋以后郡改府,知府亦称郡守。”也就是说,在秦朝时,郡守主管该郡的政务,负责管理治下的人民。
与此同时,秦朝设置了郡丞和郡尉。郡丞辅佐郡守进行政事的处理,而郡尉则掌管军事、治安和刑狱。郡守于郡尉互不干预和隶属,但郡守是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所以其权力自然是大于郡丞、郡尉,尽管郡守平时对郡中军事干预较少,但仍然具有一定的兵权。
这样看来,秦朝的郡守掌管着一郡的民事政务,以及一定的军事。而因为秦时只有两级行政区划,不像今天,有着省、市、县三级,所以笔者按照秦时郡的行政范围和等级,以及直属于中央王朝的性质认为,秦朝时的郡应该大致相当于今天的直辖市,而郡守就是直辖市的市长。
到了汉朝,天下有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汉景帝时,群守更名为太守,而汉武帝时期,天下被划分为十三州,每州都设置州刺史,而郡则成为了州的下属机构。这一时期,郡由州来管辖,所以太守就大致等同于今天的普通市长。
南北朝时期,州的数量增加,导致了郡的行政范围缩小。隋朝时,郡被取消,太守也就渐渐消失,被刺史、知府所代替,这之后,太守只是偶尔作为刺史、知府等地方官的别称被提起和使用。
"太守",是一个郡的最高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初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从此以后,太守不再是一个正式官名,成了刺史或知府的别称。到明清的时候,成了知府。
我们先来看看太守掌管多大的区域。
在秦朝以前,郡的面积还很小,没有县大。秦朝实行郡县制度以后,设三十六郡,郡相当于现在的“市”(大于现在的市),下面可以管几个县。
汉朝时,设立州郡县三级地区行政制度,相当于现在的“省市县”。
唐朝初期,实行州县两级,用州代替郡,由刺史管理。此时,刺史也被尊称为太守。后来,州县数量增多,又增加了一个“道”,形成“道、州(府)、县”三级制度。道的长官是节度使。武则天也曾将“州”改为“郡”。一些州的别名,都是带“郡”或者“府”。例如:雍州的别名是“京兆府”;郑州的别名是“荥阳郡”。
明清时候,实行“省、府、县”。这里的“府”,就相当于以前的“郡”/“州”,设置知府、同知等官职。在“省”的管辖下,知府掌管几个县。这里的知府,相当于以前的“太守”。
总体来说,太守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市的市委书记和市长。清朝的“同知”就是副市长。
(文|勇战王聊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