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师工资上调,调了哪些项目,调了多少

从进入2018年以来,教师工资待遇上涨的话题,就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也是备受广大教师的关注。终于在2018年即将结束的时候,教师的工资待遇上涨得到了一定的落实,虽然这次只是属于教师工资待遇的常规性上涨,并非国家提到的普遍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但也算是对中小学教师的些许安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进行调整,以提高当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待遇。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待遇。

三级到七级的原位和转位和弦 - 宝贝英语

此次调整的基本工资待遇,主要是调整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1675元至6665元;调整后的薪级工资标准为每月288元至7989元。这是从国家层面对基本工资待遇所作出的调整要求。

当然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调整工资标准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来看。虽然基本工资标准已由国家进行了统一的要求,但教师每月实际发放工资的组成部分并不只有基本工资,还有各种补贴,比如:艰苦偏远地区补贴、住房补贴、绩效考核奖、岗位津贴等,而这部分津贴补贴主要是由当地政府根据自身财政收入状况进行确定的,因此除了基本工资标准方面,其他的津贴补贴也存在较大的地区性差异,而这部分也是教师工资待遇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8年临近年末,大家盼望已久的“涨工资"之大事和喜事,终于成了现实!

按文件精神,该工作已在2019年元旦前基本敲定。现在老师友友们很想了解一下这次提薪具体是怎么个提法?能涨多少?

现在,“三味"以所在省市情况分享一下具体情况(全国应该大体相同)。

2018年岁末的这次工资改革(调资),主要是对原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进行了提高,对应级别标准如下表:

比如,调整后,"三味"是七级岗位2773元、32薪级2414元。下表中,104号即为“三味"的前后变化情况。

不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后,原来的10%教护津贴已经取消。

因此,这次调资的"实际增加额"应如此计算:

月增资额=(调资后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调资前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调资前的10%教护津贴

这些都是党和政府长期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所带给人民的实实在在的实惠!

教师网友们,你增加了多少呢?分享一下幸福感吧。

回答:2018年即将节束马上就要翻开崭新的篇章,辛辛苦苦工作的教师们要涨工资啦!对于不同职级的涨幅不一样,人平均300元至400元左右,高级涨500元左右;中级涨400元左右,随着教师职称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教师工资的发放更加公平。

教师工资上调的项目是:(一)教龄工资(二)绩效工资(三)各类小项相加最后总和即为·教师的整体工资情况。

基本按基本工资的10%进行上调。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都有所上调,各级别调整数额各有不同,对照下表,具体计算方法是:

增加工资=(2018年岗位工资+2018年薪级工资)-(2017年岗位工资+2017年薪级工资)ⅹ(1+10%)


2018年教师工资上调已成定局,我市今天一连接到两个“紧急通知”,要求各县、乡镇教育部门务必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将所有教师的“调资”情况汇总上报并落实到位。

大家都知道,教师工资基本包括两大项,一项是基本工资,包括薪级工资(即职称工资)和教龄工资(即根据工作年限增加的工资)。另一项是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乡补等福利性质的工资。如下图:

而基本工资(薪级工资+教龄工资)是教师工资的根本,因为这部分工资直接关系到老师的三险一金的交纳标准和退休金的领取金额,是切切实实关乎老师们在职期间和退休后的钱袋子的最关键工资。

而可喜可贺的是,此次调资就是上调的基本工资,所以此次调资不仅包括在职教师,连离退休教师的工资也同样上涨。如下图所示:

此图是我市今天下午下发的第二个“紧急通知”,要求财政部门务必赶在12月31日之前将所调基本工资落实每个老师的手中。而且补发7月到12月份的工资数。

正因时间匆忙,各地会计来不及按职称来核算每个老师具体应调工资的数额,因此暂按每人每月300核发,其它差异等2019年后再多退少补。

至于每个老师的基本工资上调多少,据消息传,此次“调资”依然按职称高低来划分标准,如下图所示: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大多为二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是专技十二级,应上调259元,一级教师为专技十级,应上调361元。

另外和此次调资同时上调的项目还应该有“三险一金”的交纳数额,虽然广大老师们来年会觉得每月交纳的“三险一金”更多了,但也意味着国家和补贴也会相应增加,意味着住房公积金和退休金也会有相应的上涨。再加上此次“调资”教师的工资比公务员等行政人员的多加10%,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另人开心的事。

三级到七级的原位和转位和弦

原位:357(三级),一转位573,二转位735,

461(四级),一转位614,二转位146,

572(五级〉一转位725,二转位257,

613(六级)一转位136,二转位361,

724(七级)一转位247,二转位472,

武汉市2020年伤残津贴调整

一、调整对象,2019年12月31日(含)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2019年12月31日前(含31日)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停止享受或停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人员不参与对应待遇的调整。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符合伤残津贴调整条件的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级别一级至四级每人每月分别对应增加361元、341元、321元、301元。

2.倾斜调整。按照前款标准调整后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级别一级至四级分别低于2471元/月、2334元/月、2197元/月、2060元/月,补齐到对应的标准。武汉市倾斜调整标准可在此基础上酌情增加。

3.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享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按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81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40元的标准调整伤残津贴待遇。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低于统筹地区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补齐到对应的标准。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采取定额调整办法。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37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3元。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

(三)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按本统筹地区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三个等级分别支付。已超过此标准的,本年度不再调整;低于此标准的,调整至上述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待遇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调整所需费用,由现发放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资金渠道支付。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知标准调整并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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