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地铁保洁员捡1800余张一卡通发票卖钱,被判十个月,你怎么看

恕我孤陋寡闻乘坐地铁的发票不是已经报过税了吗?抱过税以后那么它的作用就是乘坐证明纳税证明以及乘坐者的报账证明,这里后续利益的牵扯也就在报账证明这块,如果你是国家公职人员拿去报假账那这就属于报假账数额大叫贪污,如果你是私企员工那这就属于报假账,这责任都在实际报账人员身上,这大姐只是收集并且出售了哪怕她明知不对说触犯刑法是不是也过于牵强了? 都知道刀是管制刀具能杀人,可一个卖刀的卖给凶手一把刀,你能说卖刀的杀人了吗? 这方面我不能理解也是个法盲,有哪位能为我答疑解惑?

法盲可惜,底层可怜。

说实话,我看到这样的案子,只能为这位保洁员感到阵阵痛惜,因为我知道,她肯定是不懂法的,但是她又应该要懂法。

一、法盲是要吃大亏的。对于一位地铁保洁员来说,相信没有多少机会去学去知道那么多的法律,尤其是像非法出售发票这种涉及经济方面的犯罪。

因为他们靠的是体力劳动,肯定没有读多少书。即便是读了不少书的人,也有可能对此法律知之甚少。

不过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那些不可靠的钱,自己要多多思量。比如凭什么人家会花钱买你几张丢进垃圾桶的发票。也许废品是可以卖钱的,因为有回收价值,那么这些废发票的价值是什么,你仔细想一下,就不会犯错了。

所谓,生财有道,来历不明的钱需要万分谨慎。

二、反思对于底层人群的生活与教育。一位保洁员,工资收入肯定不会有多高,这也导致她会去捡一些发票来卖钱,相信她也捡过不少废品来卖钱,也许在她看来,发票也就是废物利用。

所以,我们需要关心底层人群的生活,不要一味嘲弄他们不懂法,甚至于歧视他们。物质上的匮乏,反之也要思考对于他们的精神给予是否到位了,比如关心他们的业余文化,以及对于法制教育方面的宣传,是否也到位了。

三、违法必究,视情可以从宽。应该说,按照法律规定,谢某某被判刑十个月应该考虑了从宽情形。因为50份以上就要立案侦查,现在已经达到了1800余份,远远超过了这一标准。但我以为,如果谢某某的确是完全不懂法,还可以考虑判处缓刑,恐怕会有更好的效果。

我觉得无论是谁,岗位如何,职位高低,是贫还是富,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一视同仁,绝不姑息。

不要老是侥幸心理,是有漏网之鱼,但不要跟那些对比,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早晚也会受到惩处。

董先生个人观点:

一,去年6月,一位地铁保洁员阿姨将平时打扫卫生捡拾到的地铁一卡通发票1800余张以1100元出售时被警察抓获。最终由此获刑10个月。保洁想不通,她的捡拾的发票卖钱也是违法的?你怎么看?

二,捡拾发票卖钱,肯定是不对的,至于违法以前董先生也没有想到后果如此严重,作为一个普通人,情感上感觉有些重了。

三,保洁阿姨说她不知道这样不对,这有些说不过去,还是那句话,肯定是不对的,废纸多的是为什么专门捡拾发票,错了就错了,我想她比一般人更懂得发票的价值。如果觉得判罚太重,这倒是可以理解。

四,人生有很多节外生枝,所以在做事的时候吃不准就不要弄了,感觉不对就不要做了。因为结果可能无法把控,得不偿失。

五,好了,你有啥看法呢?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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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地铁保洁员捡1800余张一卡通发票卖钱 被判十个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