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瑞典警察对中国游客的粗暴执法,如果事主是你,人在他乡,你会如何应对
对于事件,国家外交部和大使馆已经表达了意见。国家和驻外机构维护国家和国民权益是根本使命。对于对与错,当事国法律、国情,国家比一般人明白。中国游客的做法不一定可取,但是,他们遭到了错误的对待是肯定的。不然,国家发声就会失据。
我同意关于当事人就“我不是难民”的发声遭到了当地“白左”鄙视的分析,这个可能是瑞典一直都没有按照外交仪轨回应的原因,但是,终归是要回应的。这个期间,国内一些喷子狂怼国家的应对和事件国人的做法,不是愚蠢就应该是别有用心。
曾先生的不妥之处在于:1对方态度恶劣,要求他离开,就应该离开。2无论发生什么,大哭大闹都不合适。当然,我知道他一度确实处于无助引起的失控状态。
事主是我,如何应对?
以本题论,事发后,曾先生向警局投诉,与使馆联络,冷静向媒体陈述经过,已经做的很好了。我也就做到他这样。
在与警察冲突以前,假设是我,会如下处理:
带着两个老人离开那家酒店,在街头主动报警求助。
此外,我会做到以下几点:
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眼神和肢体语言,这非常非常重要。人在他乡,更应如此。不同的国家有完全不同的习俗文化,错误的眼神和肢体语言,是最容易引起麻烦的。
不要强调“附近有难民不安全”,“我是游客我不是难民”。针对特定群体的表达,就是歧视性行为,是最不能为人接受的。
以我到过东西半球十个左右国家的有限国际旅行经验,一个外国人很容易被识别出来,警察、餐饮业人士都习惯性帮助异国他乡的人,善意求助,合理要求,一般都能得到服务。
(全文完)
首先我如果早到了我会问可不可以提前或者加一晚,对方拒绝我会另外找间酒店住下来,如果被警察或者酒店粗暴对待我会向当地警方和大使馆投诉,然后等待结果,不会撒泼打滚也不会哭天抢地去丢中国人的脸
别扯了,稍微有点正常三观的人都不会走到被警察带离现场的地步。
一开始酒店同意曾一家在酒店大堂休息的时候,据曾说他还外出找旅馆,但没找到还带回来一个陌生的女子,这是什么操作?凌晨一点,在斯德哥尔摩街头,酒店没房间了,但有单身女性一个人在街头?曾说是没找到酒店的留学生,邀请她回酒店的大堂一起等待天亮?关键是你还在借用酒店大堂休息,不经主人同意就把一个女性带回大堂一起度过美好的夜晚?
然后酒店看到他带女性回来翻脸了,出去!女性走了,曾不肯,据说在讲道理,酒店不同意,曾还是不肯走,还在讲道理,酒店不肯,曾讲道理,如此循环,酒店毛了,报警。
问题是这是瑞典警察,不是中国警察,会跟你讲道理讲政策。在把曾一家赶出酒店之后,曾拿着手机录像,流利的英语高喊,这是瑞典警察杀人,曾父倒在地上不动,意识模糊,曾只顾拍照,反正曾父意识模糊曾也没喊救护车。曾母坐在地上挥舞红巾,中文呼喊救命啊。之后曾一个匍匐倒地,濠濠大哭。执法的两个女警直接搞懵圈了,这是咋回事啊?三个哭了二,凌晨哭声太大呀,那把他们带到偏僻的地方哭去吧。
带到林间公墓之后,把曾一家赶下车,你们喜欢哭就在这哭吧。问题是曾一家远视呀,百米开外的地铁口和住宅区没看到,视线穿透公园的围墙,直接看到五百米开外的公墓,曾指着公墓方向控诉,这是乱坟岗,这是离市中心几十公里远的荒郊野岭。然后在途经乱坟岗和荒郊野岭的路人帮助下,半个小时后回到了市中心。???这是怎么一回事呀,不是说好的几十公里开外吗?不是说好的荒郊野岭吗?你怎么能半个小时就回到市中心了呢?这不科学。而且不是心脏病发作、意识模糊吗?为什么被送到林间公墓之后,就自愈了,在荷兰笑容那么灿烂,难道是在教堂照射了神光?
————————中国的警察法中是可以把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带离现场。但带离现场后送到那,法律没有规定。也许在中国,是要送到能让人感觉到温暖、舒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