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代社会生活中,还有哪些习俗是继承了齐鲁大地礼仪之乡的传统?
目前现实生活中传承齐鲁礼仪仍然比较重视的有以下几点:
(一)新女婿是贵客。
男女结为夫妻后,新女婿第一次登门岳父家,必须是"贵客"待遇,特别是宴席的坐次按排,一定要坐贵宾座,所有陪客的人,不论年长多少,辈份多髙,一律按次座后排,陪客人辈份越髙,年龄越大,体现越重视。
(二)亲家互为贵客。
亲家双方相互拜访时,登门方为贵客,既是主方年长甚多,也必须做到"礼让三先"。特别当遇到亲家从家门前路过,是一定要请进家门,酒菜招待。
(三)年初二请女婿并设宴招待。
春节初二这天,凡女婿有条件能到岳父母家作客的,是一定要"候客"的,既置办酒席侍奉女婿上门。若比较讲究的家庭,既是父母己过世,作为内弟也是要请姐夫或姐妹回娘家过初二。
(四)为父母过寿。
作为子女己结婚成家的父母年滿六十岁后,作为儿女至少要在父母的六十、七十、八十岁时过"大寿",另外母亲六十六岁时需邀请其娘家人参加的称为"六十六吃女儿一块肉"的寿宴。
(五)中秋节春节前"送大礼"。
女儿订婚后到结婚的一年间,逢中秋节和春节时,必须由未婚女婿提前一两天亲自"送大礼",至少是“双鸡(大红公鸡),双鱼(每条至少2斤以上的红鲤鱼),酒4一6瓶,猪肉6一10斤"。结婚后这两个节日同样需要“送礼",但礼品可根据情况酌减。
以上几项现代社会生活中仍传承着的民间礼仪,虽远不如以前隆重,但在这些日子里连顿饭也没聚在一起吃,还是会被认定"失礼"的。凡能遵循或传承这些礼节礼仪的家庭和个人,一般情况下都能相处的比较和谐,有助于婚姻的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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