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史记》,如何评价司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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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句话叫“文如其人”,《史记》既然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那么太史公司马迁先生当然更不简单了。
不避皇权,仗义执言。老年汉武帝刘彻在用人上出现问题:在匈奴问题上,他把另外一个外戚推上了前台,就是李广利。按照刘彻的想法,是希望这个小舅子能够继承和发扬“外戚(卫青、霍去病)=名将”的优良传统,继续压制匈奴。很遗憾,如果说卫、霍二人是不世出的天才名将,那么这位李外戚则是一个天才废物,不仅大汉军威在他手里堕落(失败是常态),他还坑了刘彻(最后投降匈奴),而且李陵和司马迁的悲剧也是由他造成。天汉二年(前99年),汉武帝再征匈奴,急于请战、想为祖上(李广)正名的李陵却被安排给李广利搞后勤。李陵谢绝,以五千步兵孤军深入,却不幸兵败身降。刘彻震怒,欲追究李陵之罪,所有人都察言观色,随声附和,唯有司马迁据理力争:首先,李陵人品没问题(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有国士之风);其次,以寡敌众,力竭而降,他已经尽全力了(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輮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转斗千里,矢尽道穷);第三,李陵是投降实属权宜之计(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
应该说,司马迁的一番分析有理有据,但是他是一个文人,根本不懂政治险恶,他的说辞却不仅讽刺了兵多将广却战败而归的李广利,更间接讽刺了其背后的汉武帝刘彻。于是,不仅李陵被族诛,司马迁也以“欲沮贰师,为陵游说”被定罪为诬罔,接受宫刑。
忍辱负重,铸就“绝唱”。遭受宫刑之后,司马迁的心理压力是极大的,在著名的《报任安书》中他写到:“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因为他知道,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他认为自己辱没了祖宗。但是,祖先的荣耀、父亲的嘱托,让他毅然决然地放下羞辱和世俗偏见,投入到《史记》的写作中去。这一点正如他在自己的书中所说“行大义者不拘小节”。而苏轼在《晁错论》也说“古之立大事者 ,不惟有超世之才, 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正是明白身上的责任所在,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即所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太史公,一位品行和操守都极其高尚的人!
《史记》的写作原则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何为“一家之言”?即有自己的独立观点,不被领导意志和大众舆情所左右。从《史记》来看,司马迁不仅做到了,而且他还几乎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秉笔直书的史家。
以后世的部分史家为例。
怎么评价罗斯福这个历史人物?
怎么评价罗斯福这个历史人物?
提到罗斯福,相信很多人都非常熟悉,他是著名的“三巨头”之一,极大地加速了轴心国在二战中覆灭的进程。而且,他还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连任四届的总统,极大地抵御了经济危机对美国所造成的危害。
迄今为止,罗斯福凭借累累功勋,依然深受美国民众的喜爱。在美国历任总统的民意排行榜中,他长期以来都名列前茅,仅次于“开创美国”的华盛顿和“解放黑奴”的林肯。
而且,罗斯福还有一点最令人钦佩,他以残疾之体毫不退却,无所畏惧地直面各种困难。基本上,他的人生俨然就是一段不屈不挠的奋斗史,真正诠释了那种“美国梦”。
今天,文史不假带您重温历史,重温罗斯福所经历的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1882年1月30日——1945年4月12日),美国第32任也是唯一连任四届的总统。他除了推行新政引领美国走出经济危机外,更促成了同盟国形成并且改变了二战的格局。
1882年初,罗斯福出生于纽约一户精英家庭,父亲詹姆斯长期活跃于政商两界,母亲萨拉则是出身上流的知识女性。
作为家中的独子,罗斯福虽然极受父母的宠爱,但自小的教育却从来没有松懈过。从小学起,他就表现出了过人的天赋和能力,学习成绩更是好得一塌糊涂,无论数学、物理、英语、法语、德语还是历史,都是出类拔萃的。
1896年,罗斯福凭借优渥的家境和出色的成绩,被送入以培养政界精英为目标的格罗顿学校。期间,他像许多的年轻人一样也萌发了从戎报国的志向,可惜却遭到了父亲的坚决反对,希望他能走上层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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