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如何划分才算合理

原始社会

开始:原始社会亦称“原始公社”“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形态。人类产生的过程也就是原始社会形成的过程。它存在了二三百万年,是截至目前人类历史上最长的一个社会发展阶段。 

结束: 根据史书记载,禹传位于子启,改变了原始部落的禅让制,开创中国近四千年世袭的先河。因此中国历史上的“家天下”,从夏朝的建立开始。这也标志着原始社会的结束。

特点:分聚落、过群居生活、且属于母系社会。   

十句话读懂中国历史规律心得体会 - 华夏历史

奴隶社会

在中国历史学界,对于中国历史是否存在“奴隶社会”时期,各方学者持不同看法。以郭沫若为代表的持“有奴派”观点学者认为,中国历史的”奴隶社会“阶段以公元前16世纪商高祖上甲为起点,以公元前221年战国时期秦王嬴政统一六国结束;以黄现璠教授为代表的“无奴学派”学者认为,中国历史没有奴隶社会。

根据马克思历史理论,夏、商、周三代曾被定性为奴隶社会,此观点争论较多。奴隶社会以社会下层的广大奴隶群众为主要生产角色,然而就传统文献记载以及考古发掘工作并没有发现中国上古时期广泛实行奴隶制度的迹象。因此,学界对此颇有争论。  

特点: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贫富差距,原来的群居生活被打破,出现了奴隶和奴隶主。   

封建社会

从战国开始一直到孙中山领导的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的辛亥革命。   

特点:皇帝拥有最高的司法权和行政权,采取中央集权制。

“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是卡尔·马克思在研究欧洲历史时所采用的划分方法,我个人认为中国与西欧的历史和社会发展有极大的差异,而且马克思本人也从未说过这种划分方法具有普适性,因此不能将此生搬硬套到中国。

附图,奴隶社会

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提出与演变

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首次提出“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即人类社会依照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可以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但马克思同时提到:“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即这种理论仅适用于西欧,但列宁和斯大林认为这是所有国家所必须遵循的历史规律。

1897年,列宁在为波格丹诺夫的《经济学简明教程》写书评时如此说:“政治经济学应该这样来叙述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即原始氏族共产主义时期、奴隶制时期、封建主义和行会时期、资本主义时期。
1938年,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写到:“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

附图,马克思像

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在中国

“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在上世纪传入中国后便一直有很大的争议,即中国是否经历过如古希腊、古罗马一般的“奴隶社会”,又是否经历过如西欧一般的“封建社会”。以“奴隶社会”为例,依据马克思的观点,如果人类社会中大部分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主要是奴隶(即社会经济的生产主体是奴隶),那这种社会就是奴隶社会。但许多研究发现,中国历史上虽然存在过奴隶,但奴隶并没有构成社会生产的主体。

中国夏商周时代的社会生产主体是庶人(平民),其生产作物通过“贡”、“助”等赋税交于上,而不是奴隶制下的无偿掠夺;在三代的人口结构中,奴隶是占人口极少数的罪犯、家庭奴婢和战俘,他们没有取代庶民成为社会的主要劳动力。此外,商周时期盛行的分封制在本质上与西欧中世纪、日本中古时期的分封制相同,是典型的封建社会特征;三代的井田制分为私田与公田,公田上产出的粮食归领主所有,私田上产出的粮食归劳动者所有,这显然不属于奴隶制的剥削方法。

《榖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
《周礼·地官·小司徒》载:“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

附图,井田制图解(据《榖梁传·宣公十五年》)

如何划分才算合理

我个人认为在中国历史上,奴隶从来都不是社会生产的主体,如夏商周时期的社会形态非常类似于中世纪时期的西欧,明确的阶级制度、领主经济、贵族政治属于典型的“封建(领主)社会”。战国特别是商鞅变法以后,国家承认土地私有,贵族阶层瓦解,“地主”阶层诞生,至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统治,这种一直延续到清朝的社会形态可称为“封建(地主)社会”或“(皇权)官僚社会”。

此为个人见解!!欢迎交流与讨论!!!

感谢邀请问答

在以前的问答里面,回答过类似的问题,今天再聊以解释一下什么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如果按照历史教科书的分类来划的话,在夏禹建立的夏王朝之前为原始社会。

自夏开始到秦始皇建立的秦王朝之前为奴隶社会,而自秦开始到中国最后的一个朝代为封建社会。

其实我是不赞成这个分类的,个人见解如下。

第一,在大禹之前的三皇五帝时代为原始部落时期,亦称为原始社会时代。

自夏开始到最后一个朝代大清王朝为君主制时代,而君主制时代应该分为两个部分。

从禹的儿子启建立的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前为王政时代。

而从秦始皇建立++++开始,一直到最后一个朝代应该叫做帝制时代。

第二,什么是原始社会、什么事奴隶社会、什么是封建社会?

在大禹之前的三皇五帝时代,那时的华夏民族还处于原始部落时期,虽说在那个时候已经出现了权力这种形式,但还不能称之为国家。

因此,在大禹之前的黄帝时代称之为原始社会时代,定义是准确的。

那么什么是奴隶社会,何为奴隶?

所谓的奴隶应该是指为国家或者某一个团体提供无偿服务的人,这种人应该就是奴隶。

奴隶的来源大体有三种:一是在战争中被俘获的战俘,二是在本国犯了罪的人,三是因生活所迫而被迫卖身为奴的人。

举个例子说,罗马帝国的斯巴达克起义,他们本身就是在战争中的被俘人员,在被罗马帝国军队俘获之后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强迫作为奴隶,无偿的为罗马贵族作斗兽表演。

除了罗马帝国的斯巴达克之外,在二战结束之后苏联把俘获的日本六十万关东军俘虏押往西伯利亚做苦力,这种人也应该是奴隶。

其次是电影《白毛女》中的喜儿,因父亲还不起黄世仁的高利贷而被抢进黄府做无偿的苦力,这种人也是奴隶。

现在早就不叫奴隶社会了,但是这种为某个政府提供无偿服务的形式还依然存在。

所以,奴隶是客观存在的,但如果把它划为某一个时代来称之为奴隶社会是不恰当的。

什么是封建社会,何为封建?

对有关封建一词,个人觉得很有必要澄清这个问题。

虽然人们天天喊反封建,而其实所谓的真正封建跟我们边也不沾。

第一,在华夏民族的传统文化里面,压根就没有“封建”一词,它是引用的马克思学说里面的一种新的概念形式。

第二,如果把“封建”一词用来解释中国历史的话,应该是“分封制”,也就是封邦建国,故简称为封建。

第三,第一个施行分封制的朝代是周朝,而除了周朝之外,历史上的汉朝前期、司马氏建立的晋朝初期也应该算是封建社会,因为他们既有封号也有封地。

在大明王朝初期,也曾实行过分封制,而到了后期的王室子弟只有封号和封地,但没有国号,因此只能算半个封建王朝。

秦王朝的统一施行的是郡县制和中央集权制,它并没有实行分封制,因此它不应该算是封建王朝。

除了秦朝之外,后来的隋朝、唐朝、宋朝合清朝也不应该算是封建社会。

因为这些王室子弟和有功之臣只有皇帝赐封的王号,但他们没有被赐封地,没有什么千户侯和万户侯,他们吃的是俸禄,因此也不应该被定义为封建社会。

在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过分封制,但这种形式只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断断续续的存在过,它只在某一段时间里是封建社会,而不应该把从秦王朝的建立开始就划为封建社会。

所以个人的定义大体是这样的:第一在夏王朝之前的黄帝时代,应该叫原始部落时期。

第二,自夏开始到最后一个大清王朝为止,应该叫做君主制时代。

而君主制时代应该分为两个阶段,秦王朝之前应该叫做王政时代,自秦开始应该叫做帝制时代。

第三,大清王朝以后,应该叫做民主共和制时代。

以上纯属个人见解,有不同意见者欢迎来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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