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婆婆的法律规定?
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
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我国《民法典》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
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赡养婆婆是指在家庭关系中,晚辈对长辈所履行的照顾和关怀的义务。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儿媳在法律上对婆婆没有赡养义务。但在家庭关系中,儿媳应当协助其配偶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赡养老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但在家庭关系中,我们应当秉持尊重、关爱和照顾长辈的原则,尽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为什么有些人不孝顺公婆?
人,是一种感情高级动物,俗语也讲的有,上慈下就孝。我是一名六十五岁的老头,我也是从儿子,女婿走过来的。说直话世间确有不讲道理,做人欠妥的人。也不直得晚辈尊敬和孝道。
我現在也有两儿一女,将来我儿媳和女婿不孝敬我,我无半点怨言。因为我没生和养他她们,也没血缘。实话实说待儿媳和女婿比自已的儿女多少有点区别,反之儿媳女婿待他她们的父母肯定比待你要真心。所以没必要去用道德去邦架。
现实各种各样的的原因,有的是婆婆强势,感觉自己的儿子好,媳妇配不上自己的儿子,说话办事强势 ,最后得不到尊重。 另一种是媳妇自我感觉良好,天天高高在上,不管婆家怎么做,心就像石头做的,永远捂不热。 还有一种人是虚伪的人,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谁家有这样的人家族不旺啊。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当年我和丈夫是同学,我属于远嫁。父母尽管万千不舍,还是同意了。结婚时,婆家一分彩理没有,说他们这儿不兴彩礼,其实我同学当时都八千到一万二。给我们仅缝了一个四斤小被子,又给了5oo元,让我们出去旅行结婚。等我们旅行结婚回来,给我买了一个旧的唯一的写字台,床是我哥送我的,心里委屈但还是想着要孝教老人。
一年后有了女儿,婆婆脸吊的看不成,老公叫公公看看孩子人说忙。张罗给孩子办满月,结果老公支了三个月工资,公公收走了所有礼钱,婆婆拿走了亲戚送的小孩衣服,还把我娘家送的18身衣服捡好的拿了3套,说他女儿的孩子也能穿!我要上班了,老公请婆婆帮带小该,婆婆睡在炕上三天没起来,说自己快不行了,让老公给她买棺材!没办法,只好请人带小孩,婆婆在村里一把鼻涕一把泪给人说我不让她看小孩,回家又对她女儿说,不给彩礼不也结婚了?不带小孩儿又能飞了?暑假带女儿回老家,上午我进门,下午老两口(54)岁就搬到苹果园房子住去了,说受不了家里闹。我第二天带孩子回了娘家,晚上公公电话来了,又说婆婆快不行了,让我赶紧回家。我电话一问邻居,原来婆婆赚没人做饭给她吃,在家里撒泼呢,从那时心就慢慢凉了!
再后来,把孩子放在娘家长大,期间,公婆拿走了老公的工资卡,还每周都问老公要钱,当我面问“咋又没钱了,是不是都给丈人家了?”果断回怼,不再给她们脸了。就这,人老两口合演“喝药计”,趁我不在家时给地上弄一滩水,婆婆躲在村中一户人家里,公公满村大呼小叫,说我不孝顺,逼死了婆婆!弄得邻居、村干部、她女儿都来了。公公把人叫家里,不找婆婆人在哪儿,却开始声讨我。二十六岁的我虽没见过阵势,却也没理他,以冷漠对待了这件事,见我无动于衷,公公又教育我:人要孝顺,人都要老等等。我始终没理他,当时心想的就是离婚!晚上老公搂着瘦得只有八十几斤的我哭了一夜,只说对不起我,第二天挂失工资卡,另办了张才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