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是真的吗,你怎么看
  • 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是真的吗,你怎么看

    不止是唐朝古代只要没有兵荒马乱强奸案一直就很少。这个不光唐代,各朝各代都差不多。

    从惩罚力度上来看

    而且对强奸犯唐朝已是轻的《唐律疏议》

    “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强奸者,加一等”,

    而明朝最严厉,《大明律》“强奸罪者绞,强奸未遂杖一百流三千里”

    赌上性命的XX一般人还是不敢干的,非是饥渴难耐了,加上天时地理人和才会发生。

    还有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贫苦人家的女孩子也是小心翼翼的。

    唐朝妇女们给大家印象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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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是大户富俗人家的穿戴,一般小家碧玉是不这么打扮的,主要还是因为要干活。

    当时富裕人家的女孩子出门是必须有随从的,不能一个人出来的,包括马车夫都是自家的随从。

    一般平民人家的女孩出门也是有家人陪着的,要不然就是成群结队的出门,单独一个人出来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一般单独一个人出门的话,尤其是晚上那几乎就是逃婢逃妾之类的,古代小说里面大有描写。

    女子就是偷偷的去会情郎来的,也就想方设法,从唐代的小说史料上看,一般男女偷偷摸摸幽会,要不然就是隔壁邻居++就可以到,要不然就是自家的亲戚,防不胜防。

    这属于男女自愿的,出了事最多算是“合奸”

    但是红灯区各个时代都很繁荣的,尤其唐代最热闹

    唐代是古代妓业繁荣期,宫妓盛行,官妓崛起,家妓普及,市妓发达。朝野上下狎妓淫乐之风盛行,“犹自笙歌彻晓闻”。

    唐代宫妓之盛,不亚于任何朝代,而且正式形成教坊妓制度。

    玄宗时长安内外共容纳在册教坊妓一万一千四百零九人。

    而其中以宜春院的宫妓级别最高,因为她们常为皇帝表演,被称作“内人”。

    这种属于贡品,当然就贵一点了,还有皇家效应。

    所以!

    各个阶层只要有点闲钱就以妓乐助兴,于是官妓迅速崛起。北宋张瑞义《贵耳集》说:“唐人尚文好狎”。

    也进一步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官妓隶属于各级官府,又称“官使妇人”、“官使女子”等,至中唐时已普及到州、府、郡乃至县级衙门。

    崔颢《得体歌》诗序曰:“先是民间戏唱得体歌,及新潭成,陕且尉崔成甫乃翻此调为得宝歌,集两县官伎女子唱之。”

    而且官僚贵族普遍蓄养家妓。

    白居易“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之诗句,便是对唐代这一世风之真实写照,白老也亲自身体力行,晚年在自家蓄妓过百,终日不休,小蛮腰就这么来的。

    因为与民争夺女性引起社会上的妇女比较少,光棍太多,影响了国家的安定团结和人口大计。

    唐朝就依据官员品级对蓄养家妓规模作过规定。

    中宗曾令:“三品已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已上,女乐不过三人。”

    但反人类的唐玄宗却下诏:“五品已上正员清官、诸道节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家畜丝竹,以展欢娱。”

    如此荒唐之诏,便使官吏们可以堂而皇之地蓄妓淫乐。

    练到8块腹肌的情况之下,有几个男人敢动手

    其实中国古代的妇女在宋朝以前并不是那么柔弱的。

    先秦时期男人几乎在打仗,女的几乎在种田,在没有农业机械化的情况之下,没有一把力气种什么田!

    且当时女人的地位也并不低,这个从秦律上就可以看得出来。当时的妇女是可以“休夫”的。

    汉朝也一样,出土的汉墓的妇女画像并不柔弱。寡妇再嫁妇人离婚也是普遍的,连汉武帝的妈都是个离婚再嫁的。

    什么霍去病,卫青等等都是些私生子。

    唐朝的时候是中国历史上女性以丰满和健康为美的一个朝代,女性骑马打马球那是普遍现象。

    当时女强人层出不穷也是这个原因。

    所以啊!当时的女性朝气而蓬勃,健康而又美丽,这样的女性有几个男人敢动?

    唐朝以后,主要是宋朝开始这种XX事情出了以后,女方为了防止脸面尽失,一般都是打落门牙和血吞,因为这种事情出了以后,不仅是犯罪受惩罚,受害方的打击也是非常大的。女孩儿,一般就嫁不掉了,或者直接成为伤风败俗的典型人物,一般出了这种事情,除了自杀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的。

    唐朝就不一样,出了这种事情女方受的伤害相对来说小的多,因为程朱理学的贞节观还没有形成,社会风气对女性是比较包容的

    所以就没有那些有侥幸心理的人想对女性作怪,认为女孩子不会去告它。

    所以唐朝这类事情比较少,也是归功于唐朝社会的开放与包容。

    汉唐朝之所以成为丰碑,就应了这一句话。

    女人强母亲强,母亲强则孩子强,孩子强则民族盛!!!

    唐朝,是中国古代最强盛的时期,也是最开放的封建社会,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这是真的吗?

    历史的年轮已转过太多圈,身在现代社会的我们,无从考证其数量多少,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古代的强奸案肯定少于现代,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 从受害女性角度看。

    我国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中,男尊女卑思想一直占据着社会主流,即使在相对开放的唐朝,女性社会地位也是低下,社会对女性“贞操”的要求却极高。

    在遇到被人强奸这种事后,别说打官司,就算只是曝光出来,也会使家族蒙羞,为此,受害女性几乎都会选择隐忍。

    二、 从古代社会的特殊状态看。

    首先,古代是男权社会,虽是一夫一妻(正),但社会也是允许男性纳妾的,一男多女的搭配,为强奸案少发,奠定了基础。

    再者,古代的“宅女”很多,古代女性遵守“三从四德”,尤其是在出阁前,就算是寻常百姓家的女子,也很少出门抛头露面,试想一下,古代男性走在大街上,一眼望去全部都是大老爷们,也就减少了犯罪的机会。

    最后,从强奸的犯罪动机来看,古代的青楼是合法营生,也是权贵们常去的风月场所,如果男人们有生理需求,大可以去青楼解决,而不用冒着犯罪的风险去强奸。

    三、从刑罚制度角度看。

    自古以来,我国社会就对强奸者的处罚很严厉,在唐朝时期亦是如此。

    唐朝对强奸的处罚不是一视同仁的,其中,庶人犯强奸罪的,一般量刑标准是三年徒刑,但若是通奸之类的则要罪加一等,如果强奸未遂的话,则仗一百,流放三千里。

    若是强奸五服以内的,则要判绞刑。而唐代官员若犯强奸罪,则处以绞刑。

    先来看绞刑,就是将绳子套在罪犯的脖子上,两边各有一个侩子手,然后反方向转动,使绳子越勒越紧,最后将罪犯勒死。

    只是想想那种窒息而亡的死法,就让人浑身颤抖;如果未遂的话,要用大板子往屁股上打一百多下,然后拖着重度残疾的身体被流放,真是活受罪。

    再看看现在社会,如今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现在,对罪犯更是讲人权,我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刑可以处死刑,要知道就算是死刑也是注射执行,“死”起来要比古人舒服多了。

    与现代刑罚比起来,古人犯强奸罪的代价要比现在“疼”上一百倍。

    通过以上分析,有书君认为,唐朝的强奸案并不多。

    有书君语: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别忘给有书君点个赞哦~关注有书君,私信回复句子,有书君送你一句特别的话

    唐朝男女关系混乱,法律不认为男女性行为是强奸,比方唐明皇杨贵妃,当时谁敢说乱伦,太平公主将自已的男友介绍给武则天,当时谁敢说啥,有很多文人和雅士头削尖想给女皇侍寝,哪个官员敢判男女关系是强奸?上行下效。

    在我国古代,像今天那些时而发生的罪行,盗窃、抢劫等早就是普遍发生的了,而且还远远超过现在,毕竟我国封建社会大多数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底下,法律健全度也不及今天。

    那么强奸案呢?古代的强奸案发生的非常多,不过能够立案的并不多,说白了在我国古代,就像是今天的印度,强奸案发生频率很高,女性的地位很低,还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

    但是,在我国众多王朝之中,的确有强奸案发生比较少的朝代,那就是唐朝,可以说作为我国最强盛的王朝之一,唐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开放的王朝,但就是这样一个开放的王朝为何却相对来说比较少强奸案呢?

    是因为法律体系相当完善吗?我们先来看看唐代法律。在唐代史书中有强奸法的记载,所谓的“唐朝强奸”,需要妇女自始至终都要反抗,或者男子被女生打晕,男子失去了反抗能力,在这种前提下,女子前去官府报官,官府才会将男子按照强奸罪来处理,不然的话就构成两个人通奸了。

    从这条法律内容来看,似乎让人觉得很别扭,一个弱女子无论什么时代反抗成功的情况都非常少。我们可以简单想一想,当一个男子拿刀威胁一下女子的时候,她们很容易就会妥协,毕竟性命重要,一旦男子和女子发生了性关系,不管是不是被男子强迫,用唐朝的法律来说已经不算强奸了,构成了通奸,就无法再报官了。

    那既然唐朝的法律无法避免强奸案的发生,那么唐朝强奸案少的真实的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唐朝男人普遍喜欢胖一点的女人,这是当时的审美观造成的,来自草原上的习俗。追溯一下李唐皇室的血统,有些源自鲜卑族,就连李世民自己都有四分之三的鲜卑族血统,而鲜卑族男人就普遍喜欢熟妇。唐朝建立之后,皇室的这种嗜好也在民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时更多男人是对寡妇和丈夫远离家乡的少妇感兴趣,对于那些没嫁人的黄花大闺女们反倒没有什么兴趣。

    本来女人们也存在生理上的需求,上面说的这两类女生,长时间身边缺少男人,她们也会觉得非常寂寞,每当这些图谋不轨的男人来到她们身边的时候,往往是她们自愿和男生发生关系的,所以,唐朝“通奸”的发生率远远超过了强奸。


    其次就是唐朝的制度了,唐朝真的是我国历史上福利非常多的朝代之一,大唐王朝的强大,说白了就是打出来的,常年的征战,大量男人前往边疆或者战死沙场,所以,唐朝的年轻男子闲在家里的并不多。

    当这些士兵们打仗归来之后,政府要做到奖励他们这些人,而奖励的方法是什么呢?就是给他们发“老婆”。

    李世民要求,全国各地的所有官员或者富豪、商人们,要把自己府上的那些成年侍女们交出来,由官府统一给这些服过兵役的男人分配老婆。

    当年为了推广这一政策,李世民带了个头,最先把自己的两千宫女交了出来。所以,唐朝的光棍不多,有了自己的家事,很多男人也不至于去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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