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辞职信后,公司不批怎么办,能走吗?
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不批准,怎么办,要分清楚情况而定。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等等严重违反劳动法的,可以立即辞职,无需公司同意批准。
主动辞职,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报告的,一个月后可以离职,无论公司同意与否。
可能担心离职没有得到公司同意批准,而工资补偿等结算遇到问题,那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发生公司因为辞职而不按规定发放工资,补偿金等,可以按照一下途径解决:与公司沟通——向劳动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如果恶意欠薪时间超过三个月,数额较大,并且严重影响你的基本生活的,也可以直接向公安局报案。
当然,如果你的辞职,公司觉得要对你进行真诚的挽留而没有顺利的流程审批,那你也要将心比心,通情达理。既要认真做好当前的工作,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又要对公司表示感谢,并积极沟通,得到公司的理解,达到愉快的离职。
感谢邀请!
当一个人去意已决的时候,所有的辞职程序都只是一个表现和面子的问题。既然已经递交了辞职信,公司不批无外乎两种情况。
第一个是人才,公司舍不得走,这个时候”心切,,尽管当事人去意已决,但是单位肯定也是“惜才爱才“,毕竟公司也深知”人才才是第一生产力“的古老道理。那么这种时候,就是考验当事人定力的时候了,如何能够说服单位同意走人,切以后都不刁难于你,要做到这一点,其实也不是很难,但是一定要能够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每一个创业过来的老总,都明白人才在每个阶段的需求与期待,如果当事人的要求与说法都合情合理,那么”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道理是任何一个理性的人明白的,他也不可能阻碍你的大好前程,而相反的是给予你想当的鼓励、劝告和指引,批与不批都是个面相的问题。
第二个就是与单位还有纠葛,或者是人事方面的,更多的是财务方面的,除去这两点,那就是当事人自己只是拿着“辞职信"做挡箭牌和吸金++,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辞职,自然在这种情况下,外人或者认为真的是公司不批准她的离职,这其实只是自欺欺人的一种拙劣手段,让别人一眼识破,一语成谶罢了。
当分清楚这两种情况以后,一旦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应对自如了。
员工要辞职,公司居然不批该怎么办?
要离职,公司领导不同意也不批,怎么为? 答:谢谢头条君邀请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3、如果已经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书,我不知道你在辞书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