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餐标准菜单

  1.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储存应符合哪些要求
  2. 副厅接待用餐标准
  3. 团餐的标准及流程
  4.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储存应符合哪些要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九)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副厅接待用餐标准

    接待用餐的标准(这里所谈的标准是根据来宾的级别和身份确定的)

      一是省部级以上领导或相当身份的客人,用餐以领导餐饮习惯为主,突出地方特色,我市宴请标准120元/人次,便餐120元/人次。

      二是厅局级领导或相当身份的客人,我市宴请标准100元/人次,便餐100元/人次。

      三是外事接待。兄弟市党政代表团、友好代表团、外省的市厅级以上班子领导来鹤参观、考察,原则上食宿费用自理,可视情安排一次宴请,我市标准100元/人次。国外友好城市政府代表团按对等接待原则办理;企业请求市领导会见,宴请外宾,原则上由企业负责接待费用。

      四是商务接待。原则上宴请一次,标准80元/人次,其他费用自理,重要客商按市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指示办理。

    团餐的标准及流程

    以下是团餐的标准及流程:

    团餐涉及到金属矿、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食品工艺、谷物、豆类及其制品、服务、标准化总则、社会学、人口统计学、术语学(原则和协调配合)、食品综合、绝缘材料、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预包装食品和精制食品、水果、蔬菜及其制品、分析化学、道路车辆综合、食品工业厂房和设备、土质、土壤学、纺织产品、糖、糖制品、淀粉、家用织物、亚麻织物、增强塑料、建筑物中的设施、绝缘、石蜡、沥青材料和其他石油产品、卷轴、线轴、废物、消防、煤、塑料、黑色金属、感官分析、木材、原木和锯材、木基板材、建筑物结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团餐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团餐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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