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句儒家经典名言,该怎么理解?
您好谢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出自西汉.戴圣《礼记.礼运篇》。
出处:西汉戴圣《礼记.礼运篇》:“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之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意思是在大道施行的时候,天下是人们所共有的。把品德高尚的人、有才能的人选出来,人人讲求诚信,培养和睦气氛,实现一种大同的理想社会。 大道之行也,是指执政者施行大道,则老百姓便可以生活在安定、和平的大同社会里。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为大家所共有,只有实现天下为公,彻底铲除私天下带来的社会弊端,才能使社会不断向前,充满光明,人人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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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是儒家一句经典名言。意思是:在大道施行的时候,天下是人们所共有的,把品德高尚的人、能干的人选拔出来,讲求诚信,培养和睦(气氛)。所以人们不单奉养自己的父母,不单抚育自己的子女,要使老年人能终其天年,中年人能为社会效力,幼童能顺利地成长,使老而无妻的人、老而无夫的人、幼年丧父的孩子、老而无子的人、残疾人都能得到供养。男子有职务,女子有归宿。对于财货,人们憎恨把它扔在地上的行为,却不一定要自己私藏;人们都愿意为公众之事竭尽全力,而不一定为自己谋私利。因此奸邪之谋不会发生,盗窃、造反和害人的事情不发生。所以大门都不用关上了,这叫做理想社会。
为什么孔子等先秦诸子都会不约而同地产生“天下为公”这个人类社会的美好理念呢?当然,这与当时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战乱频仍,生灵涂炭,百姓倒悬,社会黑暗到了极处,人民痛苦到了极处。对此,诸子百家都希望建立一个“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这就是古人“天人合一”理念的产生之缘,就是意欲从自然现象与规律中寻找灵感与启示的当时历史背景中的理想到达模式。
自此以后,“大同”的社会理想就成为几千年中华民族为之奋勇拼搏的政治目标;就成为华夏子孙对“天下为公”“大同”世界无限向往的千年理想之梦。
为了能够实现这个“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中国人民进行了长达数千年的艰苦探索;
为了能够实现这个“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历史上有多少数不清楚的志士仁人抛头颅、洒热血的奋力拼搏;
大家知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出于《礼记》。这一段话的全原文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主要是在描述“大同”社会的理想场景。简单而言,就是用“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个当时的当政者都能耳熟能详的道理,来提醒当时的当政者若想实现“大同”社会的理想状态,就要学习、借鉴“大道”的做法。
简单而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中的:
“大道”是指宇宙中的万事万物生成、运动、变化、发展的总指挥和总能量。就是《道德经》之所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在这里为宇宙中的万事万物生成、运动、变化、发展的总指挥和总能量取字为“道”,取名为“大”,故而其名字为“大道”。
“行”是指“大道”的施行。
“天下”是指全天下,即整个宇宙,全世界。
“公”是指公平、公正、公开。
因此,“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句话是在讲:大道的施行,对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是公平、公正、公开的。绝对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向。举例说明:当灿烂的阳光照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的时候,其对鲜花和毒草给予同等的照耀。绝对不会对鲜花多给点儿温暖,对毒草少给点儿温暖。
同为秦始皇左膀右臂的李斯和王翦,为何一个善终一个却死的凄惨?
李斯死的凄惨跟他人品有很大关系。王翦善终跟他智慧有一定关系。
李斯之死跟秦二世胡亥及权臣赵高有关,也跟他自己私心过重,人品有关,一定角度来看是他自己害了自己。李斯曾做过坏事,由于嫉妒心理,把同师门韩非给陷害致死,这跟庞涓陷害孙膑的作法相似。李斯是河南上蔡县人,这里当年是楚地,李斯是荀子的学生,到秦国求发展。李斯先投奔吕不韦门下,吕不韦被处罚李斯躲过一劫;郑国来秦国修水利坑害秦国事情报露,秦国颁布《逐客令》,计划驱逐外国来秦人士,李斯写了《驳逐客令》,又躲过一劫。最后,李斯官居秦国丞相,为秦国富强统一做出巨大贡献。李斯是政治家、书法家、文学家,是一位有才华的人。可是,李斯身上缺点是致命的。身居高位,不想放弃荣华富贵,随波逐流,在赵高胁迫下上了贼船,而赵高又是心术不正心狠手辣之人,秦二世和赵高关系又好,当赵高和李斯发生矛盾冲突时,在赵高陷害下,李斯被腰斩,灭了三族。临刑前,李斯和次子抱头痛哭,想起在家乡城门外遛狗情景。
赵高是历史上著名奸臣、恶人,什么样坏事都能做出来,针对这样的人,坚持正义还能好一些,可是,赵高用地位拉拢威胁李斯一起陷害扶苏、蒙恬。坏人可怕,有能力的坏人更可怕。赵高就是有能力的坏人,而李斯利令智昏,搞起阴谋诡计,陷害忠良,剩下李斯和赵高两个人掌权时又发生了争权夺利现象,结果李斯失败被灭族。
想当初,秦始皇重用李斯,都和李斯结成儿女亲家,这样密切关系在秦二世和赵高掌权下也是白费枉然,照样死罪被灭族。
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的暴行到底有多残忍?
"中世纪"——欧洲黑暗时期的代名词,起止时间约公元476年—1453年,在这将近1000年的时间里,欧洲大陆的黎民百姓不仅在肉体上饱受战乱之苦、黑死病之恐,而且在思想上还受到宗教的控制。而在宗教活动中最灭绝人性就是在15至18世纪一度兴起的"猎杀女巫"风潮,一场用了整整三个世纪就将大约十万名所谓的"女巫"以各种惨绝人寰的方式处死的疯狂活动。
女巫,又称魔女,是西方文化中使用巫术、魔法、占星术并且以此类超自然能力行事的女性。然而这些"超能力"者却引起了教会的不满,在教徒们心目中只有上帝才能拯救苍生,其他拥有所谓"自然神力"的人自然不能容忍。于是教会将女巫描绘成恐怖的老妖婆,骑着扫帚到处飞,诅咒、投毒、散播瘟疫的形象。1484年,教士Heinrich Kraemer与Johann Sprenger,更是撰写了荒谬的《女巫之槌》一书,详细列举了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于是被妖魔化的女巫逐渐成为众矢之的,无知的欧洲民众把各种天灾人祸都归咎到她们身上,并在教会的教唆下残忍地屠杀她们。
当然,如果说只是抓住所谓的"女巫"后就立即处死的话,这种残忍程度在中世纪这个特殊的黑暗时代还谈不上边。那么具体迫害流程又是什么样的呢?往下看:
①被指证的女巫她们最先受到的是来自人民群众的批判,在抓捕其间,她们可能会受到被无知蒙蔽双眼的人群的人身攻击,而且还会在审判时听到不堪入耳的言语辱骂,受到来自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迫害。
②行刑者会将她们全身的毛发拔光(包括下身的体毛)不给"恶魔"栖身之地。这种行刑方式倒是和我国古代的髡刑有几分相似,更多的是侮辱受刑者的人格,造成精神伤害。
③恶魔的栖身之处被拔除后,行刑者下一步则是将这些女巫们捆绑起来,寻找所谓的"恶魔存在的证据",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证据可能就是一块胎记或者一个疤痕,随后行刑者会利用针刺全身的方式驱逐恶魔。真的是验证了中国一句古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而此时的女巫历经是经历了数次的伤害了,但是还没结束……
④这些女巫最后的结局只有一个——被处死,但是在处以极刑的方式上却千差万别。除了常见的火刑、水刑(男女有别,妇女更类似我国古代的浸猪笼)斩首、凌迟、绞刑等,虐巫成瘾的教徒甚至还沿用和发明了别具一格的处刑方式:"清洗灵魂"、"女巫的座椅"、"铁处女"、"西西里铜牛"、"死亡轮"、"锯刑"……
下面我们不妨就通过几种刑具来见识一下"猎杀女巫"的残忍。
一、女巫的椅子(13世纪至19世纪盛行)
这种道具准确来说并不是用来处刑的,而是用来逼供的,适用人群往往是被怀疑成女巫或者与恶魔达成同盟的人。整张座椅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钉子,包括靠背、扶手、索铐等也无一例外。
受刑者事先被脱光衣物,毫无遮拦地坐在椅子上,然后手脚被牢牢地固定在扶手和椅腿上。由于自身重力的因素,受刑者的身体会下降,接触到布满钉子的座位,尽管有些受刑者能够提前预知痛苦,但是这种酷刑并不是三两分钟就完事的,据史料记载有些人的行刑过程甚至会超过24个小时!毕竟一旦招认,离死期就更快了。随着时间的转移,受刑者会尝试将背部靠在椅背上,企图用钉子和背部产生的阻力来来缓解臀部下沉接触钉面的痛处。在此期间,会有部分无法忍受痛苦的受刑者招供,也有一些抵抗力爆表、坚守本心的人,但是无论是否交代,最终也是免不了死亡的下场。哪怕是那些全程闭口不言的人也会被行刑者试作为其使用巫术的铁证,也会在受刑结束后迎来一个非死不可的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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